各相关部门及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 2022 年总结和 2023 年重点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2〕563 号)要求。本年度“示范校”考核工作分为2022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编制 2023 年重点实施项目三个部分。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组长:周颖杰
副组长:毕军贤 何宗耀
成员:王珂 毛振福 张英新 朱凯 徐开东 陈琳琳
联络员:王珂
二、任务分工
1.2022年度示范校建设总结
1)素材收集:发布征集相关部门及学院示范校建设总结得通知并统计相关数据,筛选建设案例及线索。完成时间:9月20日-9月26日,牵头人:王珂,主要参与人:宋婕
2)素材研究:研究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总结、领导重要讲话,补充完善重点案例和相关数据。对素材进行分类,梳理示范校建设成效。完成时间:9月25日-9月27日,牵头人:王珂,主要参与人:宋婕
3)编制提纲:结合省教育厅示范校建设意见及本年度考核要求,编制总结报告提纲。完成时间:9月26日,牵头人:毛振福,主要参与人:李博 王珂
4)初稿编制:结合素材编制完成“示范校总结报告”初稿。完成时间:9月26日-9月30日,牵头人:毛振福,主要参与人:李博 李华
5)总结报告:审核修改本年度示范校建设总结报告,提炼创建特色与经验。完成时间:10月5日-10月7日,牵头人:周颖杰,主要参与人: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2年度“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督查:发布2022年度示范校项目督查通知并督查指导。完成时间:9月13日-9月18日,牵头人:周颖杰,主要参与人: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成员
2)项目自评:征集2022年度示范校重点项目自评表,撰写督查报告。完成时间:9月21日-9月22日,牵头人:王珂,主要参与人:宋婕
3)项目评价:对上述项目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完成时间:9月26日-9月27日,牵头人:张英新,主要参与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4)项目评价完善: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自评表进行修改完善。完成时间:9月26日-9月27日,牵头人:张英新,主要参与人:各项目负责人
5)审定项目绩效表:审核并收集绩效自评表。完成时间:9月28日,牵头人:张英新,主要参与人:宋婕 杨铭斐
3.2023 年重点实施项目遴选
1)项目征集:发布2023年度示范校项目征集通知。完成时间:9月13日-9月15日,牵头人:王珂,主要参与人:宋婕
2)项目编制:在项目征集基础上,教务处统筹编制产业学院、专业集群、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师队伍等相关项目,科研处统筹编制技成果转化相关项目。总体项目总数5-6个,资金规模1000万元左右。完成时间:9月23日-9月26日,牵头人:朱凯,徐开东,主要参与人:教务处、科研处相关人员。
3)项目论证:召开项目论证会,提出项目修改意见,进行项目实施排序,修改完善申报书,提交学校决策会议。总体项目总数5-6个,资金规模1000万元左右。完成时间:9月29日-10月7日,牵头人:周颖杰,主要参与人: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4)网上申报:收集项目申报书并实施网上申报,编制项目目标任务书。完成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牵头人:张英新,主要参与人:杨铭斐、宋婕
4.资料上报
1)按照要求对总结报告、项目自评资料、遴选项目等进行纸质和电子版规范,报校领导审阅后,报送教育厅。完成时间:10月10日。牵头人:毕军贤,参与人:王珂、宋婕
三、相关要求
此次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教育厅安排我校下一年度示范校建设经费预算的重要依据,全体参与同志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